國家基藥品種,機會來了
大三甲出目錄,淘汰148個非基藥
近日,據江蘇省醫藥聯盟消息,深圳市中醫院公示了2020年淘汰非國家基本藥物品種目錄,共包括148個品種,其中不乏一些臨床常用的大品種。
此外,在今年4月份,廣東省江門市新會區人民醫院下發通知稱,今年第一季度醫院基藥使用未達標。根據當地衛健局要求,連續兩年基藥使用未達標單位將一律不予評優。為優先配備使用國家基藥,醫院已向臨床科室征集國家基藥品種替換需求。
上述消息一出,引發了業界的廣泛關注。大家不禁疑惑,醫院這一舉動,是否是與基藥配備政策有關。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2019年10月11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促進基本藥物優先配備使用和合理用藥:
“促進基本藥物優先配備使用,提升基本藥物使用占比,并及時調整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逐步實現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二級公立醫院、三級公立醫院基本藥物配備品種數量占比原則上分別不低于90%、80%、60%,推動各級醫療機構形成以基本藥物為主導的“1+X”(“1”為國家基本藥物目錄、“X”為非基本藥物,由各地根據實際確定)用藥模式,優化和規范用藥結構”。
此外,國家衛健委要求地方開展基本藥物制度綜合試點,鼓勵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建立統一用藥目錄和供應保障機制,促進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
不難看出,三甲醫院突然出通知調整醫院基藥和非基藥的結構,有可能與國家對于基藥配備比例的要求有關(基層、二級、三級公立醫院基本藥物配備品種數量占比不低于90%、80%、60%,即業內常說的986政策)。
此前,全國多省已相繼發布《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綜合試點方案》,求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基本藥物。據賽柏藍了解,目前還沒有省份嚴格執行986政策。
例如,江蘇省此前發布通知,要求全面配備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形成以基本藥物為主導的“1+X”用藥模式。配備使用基藥產品數和金額數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低于50%;二級綜合醫院和中醫院不低于 40%;三級綜合醫院和中醫院不低于 30%的基礎上每年提高5-10個百分點。
不過,隨著政策的推進,各省肯定會往國家要求的986方向靠攏的。未來,基藥在臨床上的地位將越來越重要。
國家基藥目錄,或再迎調整
自今年6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正式開始實施,其中在藥品供應保障里面提到:國家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并根據藥品臨床實踐、藥品標準變化、藥品新上市情況,對基本藥物目錄進行動態調整。
眾所周知最近一次的基藥目錄調整是2018年,2018年10月25日,國家衛健委發布《關于印發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的通知》,685個品種入圍,新版基藥目錄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關于基藥目錄,國家衛健委強調要完善目錄調整管理機制,對目錄定期開展評估,實行動態調整,調整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對新審批上市、療效較已上市藥品有顯著改善且價格合理的藥品,可適時啟動調入程序。
日前,有消息顯示,相關部門2020年工作要點明確,將適時啟動基藥目錄調整工作。基藥目錄何時再調整,成為業界關注的焦點。
按照基藥目錄調整不超過3年的原則,基藥目錄在今年或者明年是有可能適時啟動的。
我國的基藥目錄從最早的307,到之后的520,到現在的685,目錄是不斷在擴容的。在目前的分級診療下,基藥目錄擴容能夠在滿足基層用藥的同時,涵蓋更多病種,滿足所有醫療機構用藥。
按照《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要求,基藥目錄的調入和調出有著明確的標準。
藥品調入的標準:
一是結合疾病譜順位、發病率、疾病負擔等,滿足常見病、慢性病以及負擔重、危害大疾病和危急重癥、公共衛生等方面的基本用藥需求,從已在我國境內上市的藥品中,遴選出適當數量基本藥物。
二是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支持醫藥行業發展創新,向中藥(含民族藥)、國產創新藥傾斜。
規范劑型規格,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鼓勵醫藥行業研發創新。對新審批上市、療效較已上市藥品有顯著改善且價格合理的藥品,可適時啟動調入程序。
藥品調出的標準:
一是藥品標準被取代的;
二是國家藥監部門撤銷其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的;
三是發生不良反應,經評估不宜再作為國家基本藥物使用的;
四是根據藥物經濟學評價,可被風險效益比或者成本效益比更優的品種所替代的;
五是國家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認為應當調出的其他情形。
重點調出已退市的,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較多、經評估不宜再作為基本藥物的,以及有風險效益比或成本效益比更優的品種替代的藥品。原則上各地不增補藥品,少數民族地區可增補少量民族藥。
隨著基藥政策的落地,986政策將會如何推進,未來基藥目錄會如何調整?讓我們共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