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大改革,藥品招標“福建模式”要席卷全國!
作者:佚名 來源:醫藥網 2018-3-15 打印內容
附:全國部分省份醫保部門開展藥品采購工作動態
海 南
2017年四季度,一份《海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設立海南省醫療保障管理局的通知》在業內流傳,根據《通知》要求,海南將把人社、衛生計生、民政、物價承擔有有關醫療保障職責合并,新設立海南省醫療保障管理局。《通知》顯示,海南省醫療保障管理局主要職責之一就包括“負責指導、監督全省醫療保障支付標準談判和調整以及藥品、醫療器械和醫用耗材的聯合采購、配送和結算管理、負責監督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行為,稽查稽核醫療費用;負責推進全省醫療保障信息系統的規劃和建設工作等。”
福 建
2016年7月2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就發布了《關于成立省醫療保障管理委員會的通知》,省政府決定成立省醫療保障管理委員會,負責統籌指導、協調全省醫療保障工作。當年10月25日,福建省召開醫保管理體系組建大會,正式下發《關于設區市醫保管理體制問題的意見》,其中強調,福建省將成立醫療保障管理局和和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將與醫療保障相關的所有職能進行整合。福建模式最為著名的案例就是2017年的福建省藥品聯合限價陽光采購(簡稱福建十標)。
廣 東
2017年5月,廣東省政府出臺“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全省將組建省醫保基金管理中心,掛靠在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主要承擔基金支付和管理,藥品采購和費用結算,醫保支付標準談判,定點機構的協議管理和結算等職能。
錦 州
2016年10月12日,遼寧省錦州市召開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暨醫改工作會議,根據《錦州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該市將籌建“三醫聯動”、“三保合一”管理體制,成立錦州市醫療保障管理局,負責該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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