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藥品追溯平臺要“翻身”了?
作者:佚名 來源:醫藥網 2018-9-21 打印內容
除了要求,第三方平臺也離不開國家的支持。此次《意見稿》也提出鼓勵信息技術企業作為第三方技術機構,為持有人、藥品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提供藥品追溯信息服務。兩位專家都表示,國家應從政策上去支持第三方平臺的發展。
溫乙剛提出,追溯體系的建立必須電子化、網絡化。目前,我們國家要求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都是以紙質資料和人工操作為主,這就難以實現可追溯的要求,因為紙質造假很容易而且辨別很難,成本巨大,所以國家要鼓勵電子化和網絡化的監管和追溯,政策法規要修改不利于追溯和監管的條款,讓企業放心使用第三方追溯和監管平臺。
衛柏興則指出,技術上實現追溯很成熟,不需要任何支持。如果說需要,就算政策上的支持,但這也是個難點。例如:疫苗表面歸藥監局管,實際大權在衛健委,下面的疾控中心比地方的藥監行政級別高或平級,一類、二類疫苗大多都歸疾控中心管理,衛健委繞開藥監局內部自制循環管理體系,疫苗的流通和接種是在疾控系統內全封閉的一個過程。
真正要實現藥品質量的生態追溯,以確保藥品安全,僅僅只靠技術和藥監部門還不夠,還需要藥企、第三方平臺、終端等多部門的配合與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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